欢迎光临音乐考试网

首 页 信 息 专业院校 业余考级 家 教 学 习 网上商城 乐器音响 论坛
  导航链接:网站首页【字体:

  

 

报考要求


1、报考者年龄不限,报名时需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在照片背面填写报考人姓名、专业、级别(如报乐理另需两张照片)。报考人用正楷简体字填写报名表,注明姓名汉语拼音。若因内容书写不清楚或误填、漏填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写人承担新证书制作费。2、报考专业考级九级以上者(含九级)必须曾经或当年通过我院乐理、视唱练耳相应级别的考试方可发放专业考级证书(西洋器乐中级,民族器乐、声乐专业初级)。已通过乐理、视唱练耳考试者报名时请出示证书原件,并在专业考级报名表指定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当年报考的考生也需填写,如乐理成绩未通过或信息不全将暂缓发证。3、考生报名时请当场检查以下项目:•付费后所拿发票金额与所付金额是否一致;•准考证上是否有考试编号、准考证是否已盖报名章;4、当场发现问题请与报名处工作人员或考级办公室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5、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恕不接受退费或更改报考级别。6、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持报考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补办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 考试要求1、请考生在考试之前按照指定的查询方式确认考试时间及考场并按规定时间候考,过时按弃考处理。2、考生到达候考地点后,凭准考证到指定候考区域等候工作人员领考。因我院考试区域不能提供社会车辆停车位,尽情谅解。3、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排队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考试,如考生未在指定考场考试将按弃考处理。4、考级必须使用我院当年公布的规定曲目和教材,考官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5、考生进入考场后将两联评分表交给考官评分,自己留存准考证。6、考生完成考试后,请带好随身物品按照指定通道迅速、有序的退离考场。


报名日程 钢琴2007年5月10日-7月1日 民族器乐、声乐2007年5月10日-7月1日 弦乐2007年5月10日-7月15日 管乐、打击乐、吉他、电子琴2007年5月10日-7月30日 乐理2007年5月10日-7月1日  考级日程 钢琴专业:考试日期:2007年8月6日起 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 弦乐专业:考试日期:2007年10月13日起 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注:小提琴考级曲目报名时公布 管乐、打击乐、吉他、电子琴(单排键,双排健)专业: 考试日期:2007年11月3日起 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注:单排键电子琴考生自带乐器,考场只提供琴架;双排键考场提供YAMAHAEL-900。 声乐专业(美声、民族、通俗、少儿声乐): 考试日期:2007年8月15日起 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民族器乐专业:考试日期:2007年8月15日起 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考试要求:报考初、中级别者,演唱两首歌曲(含规定曲目和相应程度的自选曲目各一首);报考高级别者,演唱三首歌曲(含规定曲目两首和相应程度的自选曲目一首)。 伴奏:报考者原则上自行解决伴奏(考场提供钢琴及放送磁带及CD的设备)。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均按原调演唱。 定级方式: 除少儿声乐以外,其他声乐考生在“报考级别”一栏只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待参加考试后由考官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具体级别。 各级别演唱的基本要求: 一级:能基本完整地演唱规定曲目。 二级:能完整地演唱规定曲目;音准、节拍基本准确。 三级:按指定调号完整地演唱规定曲目;能把握歌曲的基本内容;音准、节拍基本准确。 四级:有一定的演唱方法,吐字清晰,能较好地表达歌曲的基本内容;音准、节拍基本准确。 五级:演唱较完整;能正确表达歌曲的基本内容;台风好,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声音流畅;音准、节拍较好。 六级:演唱较完整;台风端正,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声音流畅。 七级:能流畅地演唱规定曲目;有一定的声音表现力;掌握基本的发声方法,音准、节拍好。 八级:能够较为流畅地演唱;台风好,乐感强;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声音通畅,音准、节拍好。 九级:有较好的演唱质量;台风好,乐感强;有塑造音乐形象的能力,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声音流畅,音准、节拍好。

本站编辑: steed


新闻搜索
关键字:
 

免费注册 | 告诉朋友 | 网站导航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021-54206889 信箱: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157号10楼C座
Copyright @ 2005 www.musicexam.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音乐考试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477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