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阅简章再报名) 报名日期: 2006年12月16日17日、23日24日 2007年1月6日7日、13日14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上海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汾阳路20号,电教大楼116室) 考试日期:2007年3月24日 考场安排:报名时公布。 信息查询: 1、 拨打16887001声讯电话查询; 2、我院网站www.shcmusic.edu.cn点击进入“考级信息”查询; 考级专业: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大号、打击乐。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年龄不限,须获得所报专业考级十级证书和我院高级乐理证书,报名时请出示原件。 (我院计划自2007年起凡报考我院社会艺术水平演奏考级的考生,必须持有我院的高级乐理证书方可发放演奏级证书,否则演奏级证书暂缓发放。我院已将乐理辅导逐步推向网络化,即考生购买专用网卡,在网上进行自测乐理习题,详情登陆音乐考试网www.musicexam.net。) 3、报名时带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并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报考人姓名、专业、级别。 4、填写报名表时请用正楷简体字填写姓名,并注明汉语拼音。若因书写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写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的工本费。 5、考生报名时请当场仔细检查以下项目: 付费后所拿发票金额与所报级别收费标准是否一致; 准考证上是否有考试编号、准考证是否已盖公章; 领取考试用指定乐谱,练习用伴奏CD; 当场发现问题请即与报名处工作人员联系,过后发现问题我处概不负责。 6、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恕不接受退费。 7、演奏级证书将按照考生报名时所预留地址以邮寄的方式送到考生手中。 8、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持报考人有效证件补填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 考试要求: 1、乐曲的演奏应充分体现力度、速度、音色的对比及变化,正确演绎乐曲中的表情要求,合理安排乐曲演奏中的呼吸,较好的与伴奏配合,达到连贯流畅的演奏。 2、考试时不使用伴奏CD,现场有专业钢琴教师伴奏。 3、考级时,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考场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考试之前按照指定的查询方式确认自己考试时间及考场;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候考,过时不候。 2、 到达考试地点后,凭准考证到指定的候考区域等候工作人员领考。 3、 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排队依次进入考场考试。 4、 考生进入考场后,将两联评分表交给考官评分,自己留存准考证。 5、 考生完成考试后,请带好随身物品迅速、有序的退离考场。 收费标准:(按照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件规定) 考级费350元(含证书费,报名费,考级曲目资料费、邮递费) 成绩查询时间:2007年4月23日-5月13日 证书发放时间:2007年5月14日 其他: 补办准考证工本费5元;补办准考证、评分表工本费10元;修改考级证书工本费15元; 考级未通过者在证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凭考生准考证、快递费发票退还证书费和快递费,接待时间每周四14:00-16:00在汾阳路20号考级办公室办理。 本考级简章由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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