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邱大成,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各级曲目中带“★”号标记者为规定曲目,其他均为自选曲目。
2)考生须在本级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和不带“★”号标记的曲目各一首,或选两首带“★”号标记的曲目参加考试。
3)报考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必须准备前一级的一首带“★”号标记的 规定曲目供评委审定。
4)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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