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经广东省文化厅批准备案)是由全省各音乐专业的专家组成的权威性音乐考级机构。以普及音乐教育,提高国民音乐素质为宗旨,为考生提供衡量音乐水平的尺度和学习目标。
考级委员会由但昭义任主任,郑秋枫、蔡松琦、蔡时英任顾问,委员由谢耿、王葆栋、曾健、李自立、张国柱、余其伟、江伟杰、何伟光、尤永根等专家组成。
一、 考级项目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现设有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小提琴、民族乐器、吉他、管乐、声乐等八个考级项目。
二、 考级等级设置和成绩评定
考级的等级设置由低至高分十个级别。成绩评定为五个等级:优秀、优良、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获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证书》。
三、 考级内容
1、 按所报级别的相关内容(另附)进行考级。 2、 乐曲须背谱演奏。 3、 报考五级以上的考生须加考视奏。
四、 考级时间
广州市内考级定于每年1月----2月和7月----8月进行,其他考点的考级时间由承办单位与本会协商安排。
五、 考级对象及要求
1、 考生不受年龄限制,根据实际能力选择级别,自愿报考。 2、 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字迹要端正清晰,并交三张小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六、 几点规定
1、 各考区的考级合格率没有预定"指标",评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估,决不许弄虚作假。
2、 考场一律不许考生的家长及与考级无关的人员入内,任何人不得干扰评委的工作。 3、 本会对评委考试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对不合理的成绩有仲裁权。
4、 考级单位须做好考级宣传工作和考场布置工作,让考生在安静舒适的环境中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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